本报讯:据司机闵家涛反映,他于2013年3月13日早上6:50开着(京ND3233)的(斯巴鲁森林人)汽车从大广高速北京段去衡水的路上,8点左右开到距离任丘-高阳出口几公里的时候,突然从前方大货车上掉下来一根半米左右的螺纹钢筋,闵家涛的车躲闪不及就压上了,只听车底咚咚的响动声。不知啥情况,闵家涛赶紧把车开到紧急停车带并下车进行检查。下车后,闵家涛吓了一跳!他看到汽车底下的油箱上插着一根螺纹钢筋,汽油正在哗哗的顺螺纹钢筋往外蹿油。看到这种情况,闵家涛生怕一会儿着火或会引起汽车的爆炸。为了保障自己的车不被进一步损坏,闵家涛开着漏油的汽车继续前行,想等到汽车内的油漏光再报警,以能防汽车起火爆炸的危险。就这样,闵家涛开着已经漏油的汽车行驶在大广高速上,到了任丘-高阳出口下了高速来到了津保路,走了半公里左右因车里没油车灭火了。这时,闵家涛悬着的一颗心才终于落了地。随后,闵家涛迅速拨通了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
等了大约半小时交警来到闵家涛所在的位置,询问其事故发生的原委。闵家涛把事情的经过详细的向交警进行了阐述。听完了闵家涛的阐述,交警说既然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大广高速距离高阳出口几公里的地方,那你应该去找负责大广高速路段的交警进行处理。闵家涛又立即向大广高速路段的交警反应自己的情况。大广高速路段的交警接警后说:“你已出高速,离开了事故发生现场我们处理不了。”没有交警的出警报告记录,保险公司说:“我们不能进行理赔。”这可把闵家涛急坏了。
遇到此种情况,闵家涛心中不禁生出许多问号——“我本来是好心,怕漏油的油箱遇到明火引起爆炸而损害到路过的车辆和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才开着漏油的汽车离开了事故发生现场。现在其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得到了保障,而我自己的车也降到了最小的损失,可这样的好心到没人管了?交警不管;保险公司不赔!难道我错了?
一个个问号充斥着闵家涛的脑海,他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自己的好心反而给自己制造了障碍呢?闵家涛十分困惑!……
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遵纪守法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行为。而生活中的各种规章制度也无时不刻在提醒着我们要按章办事。但是,在生命财产面前,固有的规章制度真的就不能变通吗?如果当时闵家涛没有开着漏油的车离开事故发生现场,而非常不幸的发生了爆炸,导致了一定的伤害就对了吗?记者:小钟报道(笔名) |